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座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把乌鲁木齐建成全疆引领之地、首善之城的要求。2014年,乌鲁木齐市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距离2017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和乌鲁木齐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校属各文明单位和全体师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做好乌鲁木齐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下简称“创城”)活动,掀起创建新高潮,制订如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大力促进乌鲁木齐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局,进一步推动公司文明创建工作,提高校园文化品味和师生文明素养,为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好公民义务和高校责任。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利用周三政治学习安排教师、职工(含聘用人员)对有关内容的学习传达,班主任要对班级员工进行培训,牢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熟记“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附件1),学唱《中国人的宣言》和《红绿灯》两首歌(附件2、3),了解《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内容(附件4),确保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文明单位要确保“创城”知识知晓率、“创城”工作支持率全覆盖。
2. 各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利用板报、电子屏、微信平台、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开设专栏持续发布有关创建动态和相关知识。在门厅、橱窗制作“致各族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乌鲁木齐市民文明公约”(附件5、6)和“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展板、横幅标语(附件7)宣传创建工作,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 做好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的宣传工作。2016年1月20日–30日,第十三届全国冬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三冬”)将在新疆举办,这是新疆社会进步和体育发展的意见盛事,也是第一次在新疆举办的全国性运动盛会,意义深远,影响广泛。各学院要广大青年员工中组织“冰雪的盛会,青年的节日”主题活动,积极宣传“十三冬”在新疆举办的重要意义,以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举办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冬季体育活动。运动会举办期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知生进行收看。
(二)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 团委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开展“创城”和“十三冬”的志愿服务工作,让志愿服务成为城市最美丽的风景线。组织好“十三冬”志愿者的培训和后勤服务工作,在这次盛会上充分展示公司志愿者的风采。
2. 继续深入做好学校楼堂馆所禁烟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在学校相关场所严禁吸烟的通知》要求,制作醒目的禁烟标示,在校园大力开展禁烟活动,要求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禁烟控烟规定,对违规要求、不服从管理的,严格追责。
3. 开展美化校园、美化环境工作。要集中力量抓好各单位门前、主要区域的环境卫生,后勤管理中心要重点做好校园道路、公共教室的清洁、保洁工作以及校园区域垃圾的日产日清。特别是要做好冬季冰雪的及时清扫工作。
4. 抓好文明交通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教育广大教职员工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尤其是遵守人行红绿灯,教育广老员工严格遵守交通秩序,主动避让、文明出行。保卫处要加强校园交通设施的管养和维护,科学设置限停、限速、限行标识;大门值班代表学校的第一形象,要明确职责和文明服务规范,加强门禁和停车管理。
5. 附属中学要切实按照《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检查各点位要求》(第7、第8部分)中对小学、中学的检查点位,明确参与创建的职责任务,完成创建要求。
三、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
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创城”任务,要在教职工学习、单位工作安排上布置好工作任务,师生要熟记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要把“创城”工作作为员工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要将每一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2. 按照中央文明委的要求,今明两年年度测评成绩计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总成绩,校属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乌鲁木齐市开展创建工作,配合街道、社区的有关工作。要与本单位文明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结合起来,落实责任、主动配合,全力支持乌鲁木齐市顺利通过测评验收。
3. 要与本单位的工作有机结合。学校已经进入年终总结阶段,员工也临近期末复习考试,各项工作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公司产品工作相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全面加强各族师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落实创建要求,提高创建质量。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通报,对“创城”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对创建工作不负责、不落实,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效果的,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个人。
附件:
1. 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
2. 歌曲《中国人的宣言》
3. 歌曲《红绿灯》
4. 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调查问卷
5. 致各族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6. 乌鲁木齐市民文明公约
7. 乌鲁木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党委宣传部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