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廉政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86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司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工作,公司纪检委现面向在校师生征集廉政文化作品,作品征集要求紧紧围绕“尊法、崇廉、明德”的主题。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69cm*138cm)。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要注明序号。尺寸均为14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响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书画摄影作品均不用装裱。

网络新媒体作品: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微电影作品不超过12分钟,格式要求为MP4、FLV、AVI。Flash动画作品一般要求24帧/秒,时间不超过12分钟,需上交SWF文件以及相应的FLA源文件。

表演艺术类作品:合唱,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演唱曲目两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舞蹈类可分为群舞独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7分钟。

语言戏曲类作品:人数不超过30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纪检委要求作品表演者、指导教师或作者必须是在校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各单位选送作品于6月30日前交学校进行评比,从中选出好作品交自治区教育厅评审。

    欢迎公司各位老师积极参加此次征集活动。老师中如果有意以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或网络新媒体作品形式参加征集活动的,请于6月26日前在马咏梅书记处登记,6月29日将创作作品交至赵敏处。

      特此通知。

 

                                 公司党总支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