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教师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与党总支书记共同带领学院班子和全体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改革方案,全面负责、主持和协调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主持召开学院行政会议,领导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团队培养、实验室建设、学术交流等计划。落实学校、学院五年规划。
四、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合理的学术梯队,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按照学校要求,搞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等工作。
五、主持和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和指示,安排部署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行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主持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和信息会议,讨论决定全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经费收支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注意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负责管理学院的国有资产。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负责院经费预算、支出和审批工作。
七、积极与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消防与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员工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八、根据学校的要求,负责完成招生与就业工作。
九、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学院的各项工作支持,不断加强学院在学校的地位,并扩大对外影响。
十、完成公司党委和行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